內政部兒童局婚育手札,政府友善婚育措施,暨托育補助育嬰津貼
結婚生子
青年安心成家方案
1.補助對象:申請人於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者,或育有未滿20歲的子女且設籍同一戶者。
2.資格條件:申請者新婚首購或因生育子女換屋。
3.補助金額: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3,600元;前2年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。
國民年金生育給付
1.補助對象: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。
2.補助條件:分娩或早產者。
3.補助金額:按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(約1萬7,280元)。
勞保生育給付
1.補助對象:參加勞工保險者。
2.補功條件:分娩或早產者。
3.補助金額: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付分娩費30天,流產者減半給付。
育嬰留職停薪津貼(0~未滿3歲)
1.補助對象:勞保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,子女滿3歲前。
2.補助金額: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;父母都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,應分別請領。
育兒津貼
育兒津貼(0~未滿2歲)
1.補助對象:2足歲以下兒童。
2.資格條件:(1)兒童的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,致未能就業者。(2)兒童的父母經稅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者。
3.補助金額:(1)低收入戶: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,000元。(2)中低收入戶: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,000元。(3)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: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,5000元。
中低收入戶子女生活補助(2~未滿18歲)
1.補助對象:因父母雙亡、一方死亡、重病、失蹤、服刑無力撫養、未婚懷孕致生活陷於困境的兒童及少年。
2.資格條件: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。
3.補助金額: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約1,900元至2,300元的生活扶助費。(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規定略有不同)。
托育及教育
保母托育補助(0~未滿2歲)
1.補助對象:2足歲以下兒童。
2.資格條件:(1)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都就業,致無法自行照顧未滿2歲的幼兒,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保母照顧者。(2)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稅稅率未達20%者。
3.補助金額:(1)低收入戶: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,000元。(2)中低收入戶: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,000元。(3)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: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,000元。
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補助(2~未滿6歲)
1.補助對象: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(私)立幼兒園者。
2.資格條件:符合低收入戶資格,幼兒就托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。
3.補助金額:每人每月補助1,500元。
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(2~未滿5歲)
1.補助對象:中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(私)立幼兒園者。
2.資格條件: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就讀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。
3.補助金額: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,000元。
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補助
1.資格條件:滿5足歲就讀公立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的兒童,得享免學費補助;另經濟弱勢(年所得70萬元以下),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。
2.補助金額:(1)就讀公立園所者,每年最高補助1萬4,000元。(2)就讀私立合作園所者,每年最高補助3萬元。(3)弱勢家庭另加碼每年補助1~3萬元雜費。
十二年國民教育
1.補助對象:100年8月後就讀國中學生。
2.補助資格:自實施日起所有高中、高職 (含五專前三年) 學生免繳學費。
3.實施日期:103年8月起實施。
賦稅優惠
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
1.適用對象:納稅義務人育有5歲以下子女者。
2.扣除額度: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未達20%者,每名子女每年可扣除2萬,5000元。
大專以上院校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
1.補助對象:納稅義務人的被扶養子女就讀大專院校。
2.補助金額:每名子女每年2萬5,000元限額內列報教育費特別扣除額。
醫療補助
產前健康檢查
凡加入全民健保婦女,懷孕得免費補助10次健康檢查;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及設籍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的孕婦,於第七次產檢,得接受乙型鏈球菌培養篩檢。
妊娠醫療給付
全民健保健康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,懷孕或生產時有合併症和併發症,可由健保給付相關費用。
生產醫療給付
全民健保健康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,生產時生育婦女有相關的疾病或新生兒早產、保溫箱治等,可由健保給付相關費用。
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
1.補助對象:3歲以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兒童。
2.補助金額:就醫時自動減免全民健康保險門(急)診、住院時部分負擔費用。
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(0~未滿18歲)
1.補助對象: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。
2.資格條件:兒童及少年的家庭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 (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 )。
3.補助金額:按月全額補助兒童少年自付的健保費。
各種親子假
安胎假
受僱者懷孕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,最長可請1年無薪假,其治療、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,依相關法令的規定。
陪產假
受僱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,於其配偶分娩時,雇主應給予陪產假3日,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。
產假
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,應停止工作,給予產假八星期;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,給予產假四星期。產假期間薪資的計算,受僱工作在6個月以上者,停止工作期間薪資照給;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。
育嬰假 (0~未滿3歲)
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,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至子女滿3歲止。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超過2年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,得於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以育嬰留職停薪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
家庭照顧假 (0~未滿12歲)
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,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兒童時得請家庭照顧假。日數併入假計算,全年以7日為限。
內政部兒童局
http://www.cbi.gov.tw/CBI_2/internet/main/index2.aspx
內政部兒童局102年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補助作業要點暨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
http://www.cbi.gov.tw/CBI_2/internet/main/index.aspx
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
http://www.cbi.gov.tw/CBI_2/internet/main/index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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